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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恋爱脑,我反手踹了渣男

我是大表嫂 著

其它小说连载

由张俊林晚担任主角的年书名:《穿成七零恋爱我反手踹了渣男本文篇幅节奏不喜欢的书友放心精彩内容:热门好书《穿成七零恋爱我反手踹了渣男》是来自我是大表嫂最新创作的年代的小故事中的主角是林晚,张小说文笔超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下面看精彩试读:穿成七零恋爱我反手踹了渣男

主角:张俊,林晚   更新:2025-10-23 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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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还没死透?”冰冷又嫌恶的声音钻进耳朵,林晚猛地睁开眼。视线里,

是一个穿着的确良白衬衫的男人,他面容英俊,此刻却因为贪婪和不耐烦而显得有些扭曲。

他的手,正用力地掰着“她”的手腕,试图撸下那只唯一的银镯子。“她”?

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疯狂涌入脑海。下乡知青、恋爱脑、为了眼前的男人张俊,

掏空了家里寄来的所有津贴和粮票,饿得奄二一息。就在刚刚,原主因为一口气没上来,

彻底咽了气。而她,现代工艺美术大师林晚,在修复一幅古画时意外猝死,

竟穿到了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七零年代女孩身上。张俊见她突然睁眼,吓得一松手,

随即恼羞成怒:“林晚,你装什么死?不就是饿了两天,至于吗?赶紧把镯子给我,

红红就快过生日了,我得给她买条新丝巾。”红红,大队书记的女儿李红,

是张俊移情别恋的新欢。原主就是因为撞见张俊和李红在玉米地里搂搂抱抱,一时气急攻心,

本就虚弱的身体才彻底垮了。死到临头,这个男人不想着救她,

却只惦记着她手上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要去讨好另一个女人。林晚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她撑着破败的草席,虚弱地坐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腕,声音沙哑得像破风箱:“张俊,

你刚刚说什么?”“我说把镯子给我!”张俊不耐烦地重复,伸手又要来抢,

“你人都快死了,留着这玩意儿有什么用?还不如成全我。”“成全你?”林晚看着他,

忽然笑了。那笑容,配上她此刻瘦骨嶙峋、面色蜡黄的脸,显得异常诡异。

张俊被她笑得心里发毛:“你笑什么?疯了?”“我笑你是个蠢货。”林晚一字一顿,

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彻骨的寒意,“我家的传家宝玉佩,被你拿去换了一块手表送给李红。

我妈给我保命的钱,被你拿去买了的确良衬衫。现在,我快死了,你还要扒下我最后的镯子,

去给你的新欢买礼物?”这些话,是原主憋在心里,到死都没能说出口的。

张俊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仿佛被戳中了痛处,

他色厉内荏地吼道:“那玉佩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给我的!钱也是你硬塞的!关我什么事?

林晚,我警告你,别给脸不要脸!”“脸?”林晚慢慢站了起来,身体摇摇欲坠,

眼神却亮得惊人,“我连命都快没了,还要脸做什么?”她猛地扑过去,张开嘴,

狠狠咬在张俊伸过来的手腕上!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牙齿瞬间刺破皮肤,

血腥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啊——!”张俊发出一声惨叫,想甩开她,

可林晚像只疯了的野狗,死死咬住不放。他越挣扎,她咬得越深。“疯子!你这个疯子!

快松口!”张俊疼得额头青筋暴起,另一只手胡乱地推搡着林晚的头。

林晚被他推得一个趔趄,终于松了口,她擦掉嘴角的血迹,冷冷地盯着他,

像一头濒死的孤狼。“滚!”她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张俊看着自己手腕上深可见骨的牙印,

又惊又怒,更多的是恐惧。眼前的林晚,和以前那个对他百依百顺、唯唯诺诺的蠢女人,

判若两人。那眼神,仿佛真的能杀人。他捂着流血的手腕,第一次感到了害怕,

嘴里不干不净地骂咧着:“你等着!林晚,你给我等着!”说完,

他连滚带爬地跑出了破败的知青点小屋。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林晚腿一软,

顺着墙壁滑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胃里火烧火燎的,眼前一阵阵发黑。她知道,

自己快到极限了。原主留下的,是一具饿了至少三天、油尽灯枯的身体。刚才那一下,

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她挣扎着摸向手腕上的银镯子,

那上面雕刻着一圈复杂而古老的花纹。记忆里,张俊拿走的那个所谓的“传家宝玉佩”,

其实是一个空间的钥匙。而打开那个空间,需要这个银镯子作为媒介。原主不知道,

张俊更不知道。他只当那是个普通的玉佩,拿去黑市上换钱了。林晚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张俊,你这个蠢货。你丢掉的,才是真正的宝山。但现在,当务之急是活下去。

她必须在昏倒之前,找到吃的。她扶着墙,挣扎着站起来,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

外面是七十年代农村黄土朝天的景象。她要去后山,凭着她对植物的知识,

一定能找到能填饱肚子的东西!2后山的路崎岖不平,林晚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她现在的身体太虚弱了,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头晕眼花,

几乎要栽倒在地。但求生的意志支撑着她。她眯着眼,仔细辨认着路边的植物。很快,

她在几块石头缝里发现了一丛绿油油的叶子。“是马齿苋。”林晚心中一喜,这东西能吃,

清热解毒,还能补充一点体力。她顾不上脏,直接跪在地上,用手飞快地挖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你不要命了?再往前走就是野猪夹的范围。

”林晚一惊,回头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男人站在不远处,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背上背着一把猎枪,手里还提着两只野鸡。男人眼神锐利,

像山里的鹰,正直勾勾地盯着她。记忆里,这个人叫陈默,是村里有名的猎户,

也是个“成分不好”的,平时独来独往,村里人都有些怕他。林晚没有被他吓到,

只是平静地指了指地上的马齿苋:“我认识路,只是挖点野菜。

”陈默的视线落在她枯瘦的手指和那丛野菜上,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知青点的知青,

尤其是女知青,个个娇生惯养,别说认识野菜,见了虫子都能尖叫半天。眼前这个女人,

瘦得像一阵风就能吹倒,眼神却异常镇定。“这里不安全,挖完就赶紧回去。

”陈默扔下这句话,没有多停留,转身就走。林晚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这个人,

似乎不像传闻中那么凶神恶煞。她没有多想,迅速将挖到的马齿苋用衣服兜起来,

又在附近找了些可以果腹的野果,踉踉跄跄地回了知青点。知青点是一个大杂院,

男女分住在东西两边的屋子。林晚住的这间屋,除了她,还有另外三个女知青。

她推门进去时,那三人正围在一起,吃着白面馒头,就着一盘炒鸡蛋,屋里香气四溢。

看到林晚,三人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其中一个脸上有雀斑的女孩,叫孙燕,

阴阳怪气地开口:“哟,这不是我们的林大情圣吗?没死在外面啊?”另一个叫赵丽的,

附和道:“为了个男人,连命都不要了,真是给我们知青丢脸。”最后一个没说话的叫王静,

只是冷漠地瞥了她一眼,继续啃着馒头。原主的记忆里,这三个人没少孤立和嘲讽她。

原主性子软弱,每次都只会默默忍受。但现在的林晚,不是原主。她没理会她们的冷嘲热讽,

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边,将怀里的野菜和野果倒在破席子上。孙燕看到那些带着泥土的野菜,

夸张地捏住了鼻子:“什么味儿啊?林晚,你弄这些脏东西回来干什么?想熏死我们吗?

”林晚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她:“不想被熏,就滚出去。”“你!

”孙燕没想到一向好欺负的林晚敢这么跟她说话,顿时火了,“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林晚缓缓站起身,一步步朝她走过去。她明明那么瘦弱,可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寒光,

却让孙燕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我说,”林晚逼近她,声音压得极低,

“你要是再敢多说一个字,我就把你扔出去。就像,我刚才对张俊做的那样。”她说着,

故意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那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孙燕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

张俊跑回来的时候,那副狼狈样,整个知青点都看见了。听说,手腕上的肉都被咬掉了一块。

她们都以为林晚是气疯了,没想到她现在还敢拿出来说事。赵丽和王静也停下了筷子,

难以置信地看着林晚。这还是那个为了张俊要死要活的林晚吗?怎么像变了个人?

屋子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了。林晚环视一圈,看到她们眼中的惧意,心中冷笑。人善被人欺,

马善被人骑。在这个年代,想要活下去,就不能当一个任人宰割的软柿子。

她不再理会呆若木鸡的三人,回到自己的床铺,拿起一个野果,狠狠地咬了一口。

酸涩的汁水在口中爆开,刺激着麻木的味蕾。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吃的第一口食物。

活下去,然后,拿回属于我的一切。3.一顿野菜果腹,林晚的身体总算恢复了一点力气。

但这点食物,对于一具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身体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她躺在冰冷的床铺上,清晰地感受到胃部传来的阵阵绞痛。想要彻底改变现状,

必须拿回那个玉佩,打开空间。记忆中,原主将玉佩交给张俊后,张俊便一直贴身戴着。

他想靠着这个“古董”,搭上大队书记女儿李红那条线。直接去抢,肯定不行。

她现在这副身体,连孙燕都打不过,更别说张俊一个大男人。必须智取。林晚闭上眼睛,

脑中飞速地盘算着。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林晚就起来了。同屋的三个人还在熟睡,

她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她要去公社。从村里到公社,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林晚走走停停,

等到了公社,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她没有去供销社,而是径直走向了公社的废品收购站。

收购站里堆满了各种废铜烂铁、旧书报纸,一个戴着老花镜的大爷正坐在门口打盹。“大爷。

”林晚轻声喊道。大爷睁开眼,打量了她一下:“小同志,有事?”“大爷,我想找点东西。

”林晚从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皱巴巴的两毛钱,小心翼翼地递过去,“我想买点旧报纸,

还有……有没有关于玉石古董之类的旧书?”大爷接过钱,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诧异。

来收购站的,大多是卖废品的,买东西的少,买这种旧书的就更少了。“报纸在那边,

自己去翻。书的话……我得给你找找。”大爷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堆旧书,

“不过我可跟你说好,这些都是没用的废纸,不值钱,你也别抱太大希望。”“欸,好,

谢谢大爷。”林晚蹲在旧书堆里,耐心地翻找起来。她需要的,不是什么鉴定宝典,

而是一些能唬住人的、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传说故事。她要给张俊设一个局,让他自己,

心甘情愿地把玉佩“扔”出来。翻了将近一个小时,她的指尖都黑了,终于,

在一本破烂的《民间志异》里,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那上面记载着一个关于“血玉”的传说,说有一种玉佩,会吸食佩戴者的精气,长期佩戴,

会招来厄运,甚至有性命之虞。而这种玉佩,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玉身会随着佩戴时间,

慢慢沁出类似血丝的纹路。林晚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弧度。她太了解那块玉佩了,

那是一块上好的和田墨玉,内里天然带有一些红色的沁纹。在不懂行的人看来,

可不就像极了传说中的“血玉”?她将那几页纸小心地撕下来,连同几张旧报纸一起,

揣进了怀里。从收购站出来,林晚又去了趟供销社,用身上最后的一点钱,

买了一个最便宜的黑面馒头。她掰了一小半,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剩下的,小心地包好,

留着晚上吃。做完这一切,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往村子的方向走去。回到知青点时,

已经是下午。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张俊正和李红站在一起说话。

李红穿着一件粉色的确良衬衫,梳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脸上带着娇俏的笑容。而张俊,

正指着自己的脖子,眉飞色舞地跟她炫耀着什么。林晚的视线,

精准地落在了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根红绳上,红绳的末端,正是那块墨玉玉佩。

她目不斜视地从两人身边走过。“站住!”李红忽然开口,声音带着一丝傲慢和敌意。

林晚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李红走到她面前,双手抱胸,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林晚,

我听说你昨天发疯咬了阿俊?”张俊也走了过来,看到林晚,眼神里闪过一丝怨毒和不自然,

他扬了扬自己还包着布条的手腕:“林晚,你可真行啊,长本事了。”林晚转过身,

平静地看着他们,像在看两个跳梁小丑。“有事?”她越是平静,

李红就越是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里憋着火。“我警告你,阿俊现在是我的对象,

你以后离他远点!别再死缠烂打,不然,别怪我不客气!”李红扬着下巴,

一副正牌女友的姿态。林晚忽然笑了,她看向张俊:“张俊,你也是这么想的?

”张俊被她看得有些心虚,但当着李红的面,他必须得硬气起来:“当然!林晚,

我们已经结束了,你别再自作多情!”“好。”林晚点点头,

视线状似无意地扫过他胸前的玉佩,然后,她像是看到了什么极为惊恐的东西,

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手指颤抖地指着那块玉佩。

“这……这是……”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你……你快把它摘下来!

”4张俊和李红都被林晚这突如其来的反应搞蒙了。“你又发什么疯?

”张俊下意识地护住胸前的玉佩,警惕地看着她。李红也皱起了眉:“林晚,

你又想耍什么花招?”“花招?”林晚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她连连后退几步,

仿佛那玉佩是什么洪水猛兽,“我耍花招?张俊,我是为你好!

你知不知道你戴的是什么东西?”她的声音凄厉,带着哭腔,演技堪称炸裂。

“这不就是你家传的玉佩吗?能是什么东西?”张俊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点犯嘀咕。

林晚这反应,太不正常了。“传家宝?”林晚惨笑一声,眼神绝望地看着他,

“这是我奶奶从一个破庙里捡来的!当时有个游方道士就说,这玉佩邪性得很,

是块‘血玉’,会吸人精气,招来厄运!我奶奶不信,结果戴了不到三个月,人就没了!

我爸妈不让我碰,这次要不是你……要不是你非得要,我死都不会拿出来的!”她一边说,

一边从怀里掏出那张从《民间志异》上撕下来的、泛黄的纸页,抖着手递过去。“你自己看!

书上都写着!这种玉,戴久了会沁出血丝,最后……最后会要了人的命!

”张俊将信将疑地接过那张纸。纸页陈旧,上面的字迹也是老式的,看起来确实像那么回事。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的玉佩,在阳光下,那墨色的玉石里,

似乎真的能看到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红色纹路。他的脸色,瞬间变了。其实,

这两天他确实觉得有点不对劲。自从戴上这玉佩,他就总觉得身上发冷,晚上还老做噩梦。

昨天去黑市想把玉佩卖了换钱,结果还没等跟人搭上话,就被巡逻队的人给搅了,

吓得他魂飞魄散。他原以为是自己做贼心虚,现在被林晚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李红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两眼,嗤笑道:“什么血玉,我看就是你瞎编的!林晚,

你就是见不得阿俊对我好,故意编这种鬼话来骗我们,想把玉佩要回去吧?

”她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眼神里也带上了一丝怀疑。这种神神叨叨的事情,宁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无。林晚看出了她的动摇,她没有反驳,

只是用一种悲悯又恐惧的眼神看着张俊:“信不信由你。张俊,

我们好歹……好歹也处过一场。我只是不想看着你去死。”说完,

她仿佛再也不想看到那块“邪门”的玉佩,转身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屋子,关上了门。院子里,

只剩下张俊和李红。“阿俊,你别信她的,她就是嫉妒!”李红嘴硬道。张俊却没有说话,

他一把扯下脖子上的玉佩,托在手心里。那玉佩触手冰凉,在日光下,

里面的红色沁纹显得格外妖异。他想起昨晚做的噩梦,梦见自己被一个血红的影子追着跑,

怎么也跑不掉。又想起林晚刚才那副惊恐到极致的表情……一个寒颤从脚底升起,

瞬间传遍全身。“阿俊,你怎么了?你脸色好难看。”李红察觉到他的不对劲。

“这东西……有点邪门。”张俊的声音都在发抖。他越想越怕,越看这玉佩越觉得不祥。

什么传家宝,什么古董,在性命面前,都成了催命符!“不行,这东西不能留!

”张俊像是抓着一个烫手的山芋,猛地将玉佩朝院子角落的草垛扔了过去!“啪”的一声,

玉佩砸在草垛上,又弹到了地上。“阿俊,你干什么!这可是玉啊!”李红心疼地叫道。

“玉什么玉!命都要没了!”张俊像是要甩掉什么晦气的东西,拉着李红就走,“走走走,

离这东西远点!”两人匆匆离开了院子。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到这一幕的林晚,

嘴角无声地扬起。鱼儿,上钩了。她没有立刻出去捡,而是耐心地等待着。直到夜幕降临,

整个知青点都安静下来,她才悄无声息地推开门,像一只灵巧的猫,闪身来到院角的草垛旁。

那块墨玉玉佩,正静静地躺在冰冷的泥地上。林晚弯腰,将它捡了起来,紧紧地攥在手心。

玉佩温润,仿佛能感受到她掌心的温度。回来了。属于我的一切,从现在开始,要一件一件,

全都拿回来。5回到屋里,孙燕三人已经睡熟了,鼾声此起彼伏。

林晚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走回自己的床铺,用身体挡住别人的视线。

她从贴身的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块失而复得的墨玉玉佩。然后,

她撸下了手腕上的银镯子。记忆中,这是打开空间的唯一方法。她深吸一口气,

将银镯子上的那个特殊凸起,对准了玉佩侧面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凹槽,轻轻按了下去。

没有奇光异彩,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响。只是在镯子和玉佩接触的瞬间,

林晚感到一阵轻微的眩晕,仿佛灵魂被抽离了身体。下一秒,她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

破败的知青宿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大约有篮球场大小的奇异空间。空间里,

有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正汩汩地冒着泡。泉水边,是一片肥沃的黑土地,

上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许多贴着标签的木盒子。不远处,还有一个小小的竹楼。林晚的心,

狂跳起来。成功了!她快步走到那些木盒子前,打开其中一个,

里面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金条,在空间自带的柔和光线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另一个盒子里,是各种珍稀的药材种子,

人参、灵芝、何首乌……旁边还放着几本厚厚的、泛黄的医书。这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是原主的外公,一位隐世的老中医,毕生收藏的心血。林晚走到泉水边,掬起一捧水。

泉水入口甘甜,瞬间化作一股暖流,涌向四肢百骸,原本饥饿和疲惫交加的身体,

竟奇迹般地感到了一丝舒缓。这泉水,绝对不是凡品!她又推开竹楼的门,

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储藏室,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里面是已经制好的成品药丸和药粉。

另一边,还堆着几袋大米和白面。林…晚的眼睛瞬间就红了。有了这些,她不仅能活下去,

还能活得很好!她没有立刻动用那些金条,那太惹眼了。她从米袋里舀出一些米,

又拿了一小袋面粉,然后从药材种子里,挑出了一支品相最好、年份最足的野山参的根须。

做完这一切,她心念一动,人已经回到了宿舍的床铺上。手里,凭空多出了一袋米,一袋面,

还有那截珍贵的人参须。她迅速将东西藏进自己破烂的行李中,只留下那截人参须。明天,

她要去一趟镇上的药铺。她需要钱,需要粮票,需要在这个时代立足的资本。而这截人参须,

就是她的第一块敲门砖。第二天,林晚跟知青点的负责人请了假,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要去镇上看看医生。负责人见她脸色确实差得吓人,也就批准了。

她揣着那截用布小心包好的人参须,再次踏上了去镇上的路。这一次,

她的心情和昨天截然不同。镇上最大的药铺叫“百草堂”,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清瘦老者,

姓钱,都叫他钱医生。林晚走进药铺时,钱医生正在给人抓药。她没有出声打扰,

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待。等病人走后,钱医生才抬起头看她:“小同志,哪里不舒服?

”林晚摇摇头,走上前,将那个布包放在柜台上,轻轻打开。“钱医生,我不看病。

我这有样东西,想请您给掌掌眼。”钱医生低头看去,只见一块蓝布上,

躺着一截手指长短、须根清晰的野山参。他那双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睛,瞬间亮了!

他小心翼翼地戴上老花镜,拿起那截人参须,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芦头、纹路、须根……越看,他脸上的神情就越是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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