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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道不清说不明的感情大神“馮文啟”将林小雨青春作为书中的主人全文主要讲述了:人生如长有些人在河床留下深刻的刻即便水流冲刷多痕迹依然清我点开手看着那个熟悉的号思绪飘回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个黄夕阳的余晖透过办公室的百叶在桌面上投下斑马纹般的光窗这座我生活了四十年的小城正在暮色中渐渐沉一如我内心深处某个从不曾真正醒来的部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注意到林小1998年的秋晚风已经带着凉我从发小家吃完晚饭出刚推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
主角:林小雨,青春 更新:2025-10-28 21: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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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长河,有些人在河床留下深刻的刻痕,即便水流冲刷多年,痕迹依然清晰。
我点开手机,看着那个熟悉的号码,思绪飘回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个黄昏。
夕阳的余晖透过办公室的百叶窗,在桌面上投下斑马纹般的光影。窗外,
这座我生活了四十年的小城正在暮色中渐渐沉寂,
一如我内心深处某个从不曾真正醒来的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注意到林小雨。
1998年的秋天,晚风已经带着凉意。我从发小家吃完晚饭出来,
刚推开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就看见隔壁院墙边,
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正和一个社会青年模样的男生拥抱。
女生的校服外套松松垮垮地系在腰间,男生的手在她背上轻轻摩挲。
墙角的梧桐树正飘落着金黄的叶子,有一片恰好落在她的肩头,又被男生的手轻轻拂去。
我认得她,隔壁班的林小雨,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女生。我本能地想避开视线,
她却恰好转过头来。四目相对的瞬间,她非但没有害羞,反而冲我笑了笑,
那笑容里带着说不清的意味——三分挑衅,三分无所谓,还有四分我看不懂的复杂。
我快步离开,心里满是不屑。那时的我,是个成绩中等的书呆子,戴着黑框眼镜,
整天泡在题海里。对于林小雨这种“坏女孩”,我向来敬而远之。可那个笑容却像一粒种子,
在我心里悄悄埋下,等待着破土而出的时机。但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从那天起,
林小雨开始频繁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像一阵猝不及防的风,吹皱了我平静如死水的高中生活。
“你就是陈默吧?听说你物理很好?”第二天课间,她竟然直接来到我们班门口找我,
声音清脆,引来周围同学侧目。她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与昨晚判若两人,
只有那双眼睛依然带着若有若无的挑衅。我尴尬地点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走廊上的光线很好,她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细密的阴影。“能不能教教我?我物理一塌糊涂。
”她歪着头,马尾辫随着动作轻轻摆动,“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
再不及格我妈非杀了我不可。”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上课铃就响了。
她迅速往我手里塞了张纸条,“这是我的电话,放学后打给我。”然后像一尾鱼,
灵活地消失在涌向教室的人流中。从那以后,她几乎每天都会找各种理由接近我。问我作业,
借笔记,甚至只是打个招呼。我开始还很抗拒,但她总能找到办法打破我的防线。
有时是一块巧克力,有时是一本我找了很久的参考书,她的示好总是恰到好处,
不会让人感到负担,又难以拒绝。“你别这样,别人会说闲话。”有一次,
我实在忍不住对她说。那是在学校后门的小巷里,她正把一盒磁带塞进我的书包,
说是我提过的想听的专辑。“说什么闲话?”她眨着大眼睛,一脸无辜,
“说好学生和坏学生在一起玩?”她的手指轻轻划过书包的背带,指甲修剪得很干净,
涂着透明的指甲油。我语塞,她却笑得更开心了。“陈默,你知道吗?
你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她说,“明明是个好学生,眼睛里却藏着叛逆。
”这句话像一支箭,精准地射中了我内心最隐秘的部分。在那个非黑即白的年纪,
没有人看得到我循规蹈矩的外表下,其实也藏着对自由的渴望。真正让我沦陷的,
是那个周末的下午。我去给她送物理笔记,她家没人。狭小的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香味,
书桌上散落着化妆品和各种小饰品。墙上贴着当时最红的港台明星海报,
床头放着一个半旧的毛绒熊。这个房间和我想象中太不一样——既不像好学生那样整齐刻板,
也不像坏学生那样杂乱无章。“谢谢你啊。”她接过笔记,随手放在桌上,“坐啊,
站着我脖子疼。”我拘谨地坐在床沿上,她则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双腿交叠,
睡裙下摆微微上滑。我赶紧移开视线,盯着地板上的纹路出神。“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她突然问。“没有啊。”我说的是实话。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
我发现她并不像传言中那么不堪。她聪明,只是不用在正道上;她叛逆,
但从不无故伤害别人。“那你怎么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我不知如何回答。
房间里安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还有窗外偶尔传来的鸟鸣。阳光透过薄纱窗帘,
把整个房间染成暖黄色。她突然站起身,走到我面前。
我们的距离近得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像是茉莉,又混合着别的什么。后来我知道,
那是她惯用的洗发水的味道,这个味道成了我青春记忆中最鲜明的注脚。“闭上眼睛。
”她说。我像被施了咒语般顺从。然后,我感觉到两片柔软湿润的物体贴上了我的嘴唇。
那是我的初吻,生涩、慌乱,却又令人眩晕。她的舌头灵巧地撬开我的牙齿,
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席卷全身。我的手不自觉地抓住床单,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对这种感官冲击毫无抵抗力。那一刻,所有的理智和偏见都土崩瓦解。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在那个闭塞的小城,这个吻像一扇突然打开的门,
让我窥见了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从那以后,我们成了同学眼中公认的情侣。我给她讲题,
帮她写作业,省下早餐钱给她买礼物。我知道她有个校外的男朋友,
却自欺欺人地认为那不重要。她生日是五月十七日,这个日期刻进了我的记忆深处,
即使多年后的今天,我仍会在这一天莫名感伤。记得有一次,她发烧请假,
我翘了晚自习去看她。她躺在床上,脸颊通红,看到我却笑了。“我就知道你会来。”她说,
声音因为发烧而沙哑。我喂她吃药,用湿毛巾敷她的额头,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说:“陈默,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答不上来。那个夜晚,窗外的月亮很圆,
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后来我想,也许正是因为答不上来,这份感情才显得如此纯粹。
高三那年,她的成绩确实有了进步。班主任在班会上表扬她,说她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偷偷看她,她正低头记笔记,侧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认真。那一刻,
我真的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考上同一所大学,毕业,结婚,生子。
少年人的爱情总是这样,以为一个瞬间就是永恒。但生活不是小说。
命运的转折往往来得猝不及防,在你最满怀希望的时候,给你最沉重的一击。高考成绩出来,
我考上了A市的一所大学,她却意外落榜,只能留在P市复读。分别那天,她哭得梨花带雨。
我们站在月台上,夏末的风还带着燥热,吹起她的裙摆和我的衣角。“我会等你回来的。
”她说,眼泪滴在我的衬衫上,留下深色的印记。我相信了。在那个年纪,
我们总是轻易相信承诺,以为言语的力量足以对抗时间的洪流。大学第一年,
我几乎每个周末都坐长途汽车回P市看她。四个小时的车程,我从未觉得辛苦。
车厢里混杂着汗味和泡面味,但我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
心里满满的都是即将见到她的期待。室友笑我是“痴情种子”,我却不以为然。
爱情不就是这样吗?为一个人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直到大二那年,
我做了一个改变人生的决定——报名戍边。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决定里有多少热血,
多少冲动,又有多少是对现实的逃避,我已经分不清了。也许年轻就是这样,
总想着要去远方,以为远方有什么不一样。“你要去边疆?”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充满惊讶。
那时我们宿舍楼只有一部公用电话,我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打通。“两年而已,很快就回来。
”我试图让语气轻松些,手指不自觉地缠绕着电话线。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信号断了。
“我等你。”最后她说,声音很轻,像一片羽毛落在心上。
这三个字成了我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精神支柱。在边疆的训练场上,在巡逻的路上,
在夜深人静的哨位上,我反复咀嚼着这三个字,从中汲取坚持下去的勇气。
三个月的训练结束后,我终于有机会打电话给她。接电话的是个男声,然后才换她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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